民工多方讨薪无果 法律援助追讨血汗钱
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发挥法律援助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职能,营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从2016年底,利用岁末年初农民工返乡高峰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
2017年2月份,因多次追讨劳动报酬无果而绝望的罗某、周某等人走进了营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希望能讨回养家糊口的血汗钱。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罗某等人,经过详细的询问及审阅了相关资料证据后,了解到罗某等人系四川岳池人。2015年至2016年期间,罗某、周某等6名民工受雇在四川某建设集团承包的营山县农网改造工程,工程竣工后,该建设集团迟迟不与雇用的罗某等民工结算工资,拖欠罗某等民工工资共计24万余元。走投无路的罗某等人向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受理案件,并启动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免除申请人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手续的要求,当即指派法律援助中心执业经验丰富、专业知识过硬的援助律师代理此案。实现了当天受理、当天指派。
此案通过绿色通道提供法律援助,短短一个星期时间,成功为申请人拿到部分劳动报酬,并就剩余拖欠工资迅速在法院立案。援助律师做到了稳定当事人情绪、引导他们依法解决纠纷,其次,针对群体性民工讨薪案件,援助律师加大了调解力度,有效的避免了矛盾的激化,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