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法律援助中心上门服务送温暖
3月2日,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12348”法律援助热线一群众来电,该人自称姓王,来自甘肃天水的农民工,在2013年期间为修建兰渝铁路时被枕木压伤双腿致残。目前共花去医药费数万余元,王某与所在劳务公司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遂来电请求法律援助。
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来电后,考虑到王某受伤致残出行不便,决定驱车前往高坪小龙镇王某暂居处进一步深入了解情况。通过详细了解后得知,王某受聘于陕西咸阳某劳务公司,伤残后,劳务公司仅就劳动能力为其申请了等级鉴定,而王某停工留薪工资、后期护理、残疾器具等事项却没有向劳动部门申请鉴定,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于该案被告在陕西咸阳,按照案件管辖的相关法律规定,该案应在被告住所地陕西咸阳劳动部门去作申请鉴定及仲裁,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随即就案件事实及相关的法律援助事项为王某作了现场咨询解答,并帮助其代写了法律援助申请书。
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着眼“应援尽援”、“ 应援优援”,不断深化便民举措,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对象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制度,变“坐等群众来访”为“主动上门服务”,较好地维护了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真正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