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外出务工人员维权服务站工作制度
为有效维护南充市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维权服务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法律援助咨询登记。维权服务站应认真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接待来电、来访、来信法律咨询,按照规定作好登记,载明咨询人、咨询内容、接待人和答复意见。
(二)法律援助申请引导。对可能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应当引导申请人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务工人员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维权服务站应协助提交申请。
(三)宣传法律援助知识。每月开展一次法律知识讲座或依法维权宣传活动,重点讲解外出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申请的范围、条件、程序及方式等内容。
(四)报送工作情况信息。每月28日前向南充市司法局、南充市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工作情况和信息。
(五)协助法律援助机构办理相关事宜。
二、工作要求
(一)规范工作流程。将维权服务站相关工作职责、工作内容、程序、时限等事项上墙公示。
(二)简化工作程序。缩短办事流程,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
(三)明确援助内容。认真学习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所在省《法律援助条例》,熟悉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工作要求及申请援助具体条件。凡符合外出务工人员依法维权事项且手续齐全的,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引导至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对于申请手续不齐全的,工作人员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和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四)严格报告制度。对重大情况的维权案件,必须及时汇报,不得积压延误时机。
三、工作纪律
(一)维权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仪表端庄。
(二)对南充籍外出务工人员来访要态度热情,语言规范,文明礼貌,服务周到。
(三)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无故擅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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